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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10:34 浏览次数:

甘教高[2013]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4号)等文件 精神,现将2013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本科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成果,且特色比较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本校专职教师,具 有教授职称。

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 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 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贵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具有副高以上 职称,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 -线的优秀兼职 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要高度重视课程网站建设工作,学校推荐上报的所有课程资料必须同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没完成上:网的推荐课程不参加本次 评审。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 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 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涉及保密问题的公安类等课程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申报。申报评审有关政策以教育部文 件为准,请学校随时关注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网站。

二、申报限额和重点

本次拟评选省级精品课程60门,其中本科课程40门,高职高专课程20门。根据学校教授( 高职高专为副教授)和专任教师数,具体 名额分配见附件。高校所申报课程,如与以往已入选的省级精品课程相同或相近,将适当限制评审。

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在全省具有优势和共享价值的课程,一定 要达到教育部要求的“五个-一流”标准。本次申报过程中,各高校一 定要从本校的优势和特色出发,整体规划,重点建设,分步申报,要与特色专业建设等质量工程项目相协调,确保申报课程的质量。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省级课程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 实现 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我厅将对2013年前的省级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将取消其省级精 品课程资格,同时减少学校申报数量。

三申报时间

2013年4月30日前,学校汇总、审核本校课程及申报表,以推荐公文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32377444@qq. 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格以教育部2010年公布的格式为准。

本年度精品课程评审以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 确保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投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 常浏览课程内容或有虚假情况,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史玺锋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海东路573号省教育厅高教处

电话: 0931- 8820233,13893106000

邮箱: 32377444@qq. com

附件:

一、2013年 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2013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孝汇总表

三、2013年前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