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要求,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共1天,4月6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安排:

1.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在岗。

2.各二级学院应于节前召开安全主题班会,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假期学生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期间学生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

3.安稳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节前校园内及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并组织各部门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各类矛盾纠纷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